论文标题:Disclosure Quality in Governmental Financial Reports: An Assessment of the Appropriateness of a Compound Measure
中文标题: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复合披露指标适用性的评价
原文来源:Walter A. Robbins and Kenneth R. Austin 1986. “Disclosure Quality in Governmental Financial Reports: An Assessment of the Appropriateness of a Compound Measure.”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24(2):412-421
供稿:武若男
封面图片来源:Pexels
编者按
政府财务信息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先决条件,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的重要依据。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完善,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约束,缓解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复合披露指标适用性的评价》一文比较了复合披露指标与单一披露指标的差异,通过验证复合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的适用性之后,间接表明复合披露指标相较于单一指标在衡量披露质量上更具有多维的优势。在研究设计上,作者独具匠心,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复合披露指标,以此检验与单一披露指标相比,用复合披露指标衡量披露质量时,政府预算规模、政府债务水平、政府控制资源数量、政治稳定性等因素对披露质量的影响是否会有所不同。文章为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研究背景
披露信息的重要程度或信息披露程度均为衡量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标准。早期文献将只反映信息披露程度的指标作为单一披露指标,而将既反映披露信息重要程度又反映信息披露程度的指标作为复合披露指标。Copeland and Ingram(1983)指出复合披露指标对于研究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可能比单一披露指标更有效。该文章分别采用了单一披露指标和复合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比较政府预算规模、政府债务水平、政府控制资源数量、政治稳定性等驱动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因素对披露质量的影响。若采用不同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时,驱动因素对披露质量的影响效果相似,则说明采用复合披露指标取代单一披露指标是合理的。当采用复合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时,能从披露信息的重要程度和信息披露程度两方面体现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由此为以多维角度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提供了参考。
研究设计
文章从政府会计相关文献中获取了市政债券分析师认为评价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有用的27项信息,并将这27项信息通过邮件发送至芝加哥、纽约、波士顿、亚特兰大专业组织委员会的200名市政债券分析师。邮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询问了分析师关于27项信息对于评价发行市政债券城市财务状况的重要程度,其中以年度运营预算作为基准项目,分值为10分,其他信息按照相对于年度运营预算的重要程度,在10分的基础上调整分值。根据每封邮件给出的对应分值加总,并除以回复的邮件数,分别得到27项信息重要程度的分值。
为了获取财务报告披露程度的信息,作者向人口超过50000人的200座城市的财政官员发送了财务报告请求邮件,最终获取了99座城市1981年至1982年的政府财务报告。在计算27项信息披露程度时,有20项信息采用二分法计算披露程度,即如果财务报告中披露了该信息,则披露程度为100%,如果没有披露,则披露程度为0%;有4项信息采用定性法,如果财务报告没有披露该信息,则披露程度为0%;如果披露内容含1至10个词,则披露程度为25%;如果披露内容含11至30个词,则披露程度为50%;如果披露内容含31至60个词,则披露程度为75%;如果披露内容大于60个词,则披露程度为100%;剩余三项信息采用定性与定量的方法,即披露内容含1至30个词,则披露程度为25%,如果含30个词以上,则披露程度为50%,在此基础上,如果附加了简要数据,披露程度加25%,如果附加了详细数据,披露程度加50%。
衡量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的指标包括单一披露指标与复合披露指标,其中单一披露指标只包含信息披露的程度,因此每座发债城市政府财务报告的单一披露质量为27项信息披露程度总和的算术平均数,而复合披露质量既包含信息披露程度也包含所披露信息的重要性,因此每座发债城市政府财务报告的复合披露质量为27项信息分别按照重要性得分乘以披露程度的原则,在这基础上加总求和除以27项信息重要性总得分与最大披露程度的乘积。计算公式如下:
作者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分别求得单一披露指标和复合披露指标衡量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得分,详见表1。
-表1- 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
实证分析
文章参照Ingram(1984)的做法,选取了14项影响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的因素作为自变量,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选民联盟、管理层权力、管理动机,详见表2。
-表2- 影响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的因素
将按照单一披露指标与复合披露指标计算出的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得分值作为因变量,以考察披露质量影响因素与披露质量的相关性,发现采用单一披露指标或复合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管理层权力和管理动机均与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显著相关,详见表3。
-表3- 相关性分析
文章存在两个哑变量:是否为经理制城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八大,作者针对这两个变量进行了t检验,发现无论采用何种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经理制城市均比市长制城市有更高的信息披露质量,且聘请“大所”审计的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更高,详见表4。
-表4- t检验分析
文章最后将单一披露指标和复合披露指标计算出的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得分值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以此检验复合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的效果是否与单一披露指标一致,详见表5。
-表5- 回归分析结果
研究结果表明,无论采用何种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各个解释变量对披露质量得分值的影响大体相同,因此用复合披露指标取代单一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是可行的,且相比于单一披露指标,复合披露指标能从信息披露程度与披露信息的重要程度两方面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体现的信息更具有多维性。
研究结论
文章研究发现,复合披露指标与单一披露指标一样,能显著反映影响信息披露的因素与披露质量间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且用单一披露指标或复合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研究结果区别不大,因此用复合披露指标取代单一披露指标衡量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是可行的,并且相比于单一披露指标,复合披露指标能从信息披露程度与披露信息的重要程度两个维度体现政府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在研究政府财务报告披露时具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