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20日 来源:证券时报
http://news.hexun.com/2013-07-20/156332330.html
“汽车之城”底特律日前正式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迄今为止申请破产保护的最大城市。数据显示,底特律的债务非常庞大,包括180多亿美元的长期债务和数十亿美元的短期债务。
近年来底特律所遭遇的财政窘境在美国并不鲜见。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已有十余个城市申请破产。伴随政府破产而发生的将是加税、裁员等一系列连锁反应,这无疑会影响到普通百姓的生活。
实际上,底特律所遭遇的财政困境对于中国大部分地方政府而言也并不陌生。尽管地方政府“破产”的案例在中国闻所未闻,但国内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的现象却比比皆是。
审计署今年6月公布的一项审计结果显示,其审计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已接近3.85万亿元;其中16个地区债务率超100%,债务率最高达219.6%;17个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这只不过是中国庞大的地方债务的冰山一角。据华泰证券估算,2012年地方政府债务金额达到15.3万亿,其中包括平台贷款、中央代发地方债、城投债、信政合作等。
虽然地方债务规模不断攀升的背后有着多重原因,但其中重要的一条便是地方债务的问责机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当前以经济增长为主的考核制度导致地方政府竞相负债、获取短期经济利益,罔顾债务扩张的长期后果。
美国城市破产的案例或许可为我国地方债务的扩张敲响警钟。在格林斯潘执掌美联储时代,为刺激经济增长而实施长期低利率政策,从而导致政府大量负债,为此后的债务危机埋下了隐患。但由于有着完善的问责机制,美国的地方政府可以申请破产的路径让风险落地。
然而,破产机制对于中国地方政府并不适用,随着地方债务的泡泡越吹越大,其潜藏的风险只会加大。尤其在当下地方债务资金来源向直接融资的转换颇为普遍,这意味着今后地方政府一旦违约,对于社会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
不过,种种迹象表明,监管部门已注意到地方债务的风险隐患,并试图在风险充分暴露前予以控制。对于地方债的扩张趋势,财政部长楼继伟给出的建议是“开正道、堵歪门”,但这或许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点评:
有权发债就意味着有破产风险。地方政府破产并不鲜见,在日本、英国、德国都曾出现过。政府破产机制是一种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的必要威慑,是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有效手段。良好的破产程序能够给债权人公平的求偿权,同时能降低借款成本。有助于债权人进行准确的风险定价和信用评级,合理地制定借款条件。
在中国,由于政府预算透明度不高、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不明确、中央和地方偿债责任不清晰,地方政府发债时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再加上地方政府公债管理目前比较混乱,以行政命令为主,地方政府破产在中国既无先例,也没有相关的规章规定,可以说在这方面还是空白。
通常地方政府如果出现问题,中央将施以救助,以降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正是这种误以为地方财政永远不会破产的观念,导致了地方政府不怕债台高筑、债权人对于政府债务风险也没有任何警惕性。这种观念,只有在地方政府破产的警报声中才能被改变。建立地方政府破产制度,将促使一系列破产预警机制应运而生,有利于促进地方财政收支的公开化与规范化、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健全等。所以,在时机成熟时,中国也应该在破产法中加入关于地方政府破产的内容,确保其相关程序的实施有法可依。
点评人:唐婧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