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21/07/08 浏览:692次

关于印发《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1〕1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21年6月30日

原文转自财政部官方网站,如若侵权,请及时联系我所进行删除,联系邮箱:govacc@163.co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 2019 版权所有 鄂ICP备09005423号-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箱:govac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