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单来了!财政部发布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
来源:本站 日期:2021/12/31 浏览:1149次

据财政部网站12月3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财政部于2021年5-8月,组织对2019、2020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这是2015年以来第5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地方预决算公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地方预决算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持续打造“阳光财政”,基本实现了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度应公开预算和决算分别为26.90万家、27.23万家,未公开仅2家、4家;2020年度应公开预算和决算分别为25.61万家、26.14万家(部门数量因机构改革影响比上年度有所减少),未公开仅各4家。历年检查情况显示,2015年度未公开预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为9.3万家,之后连年大幅下降,2018年度以来连续三年均为个位数,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预决算公开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中央与地方同步发力,顶层设计与有效落实协同推进,构建了科学的公开制度体系。财政部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公开要求;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抓实预决算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搭建省级预决算公开专栏,并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工作考核体系,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预决算公开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抓落实,因地制宜加强预决算公开管理。 

(三)预决算公开透明度不断增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提升透明度。各省区市均已建立省、市、县三级的统一公开平台,有的地区还增加了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小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渠道。部分地区制定了统一公开模板,针对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扶贫资金等内容规范表述格式,增加可读性和不同地区间的可比性。

二、部分地方预决算公开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个别部门未公开预决算。两个年度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共涉及8家,其中,2019年度有2家未公开预算、4家未公开决算,2020年度各有4家未公开预算和决算。二是部分政府和部门公开不及时。按照批复后20日内公开的要求,2019年度政府和部门共计371家未及时公开预算、304家未及时公开决算,2020年度分别为156家、237家。三是公开内容不完整不细化不准确。有的部门公开内容不完整,数据说明部分缺失;有的部门公开内容不细化,关键信息“一带而过”;有的部门公开内容不准确,表格和情况说明中数据不一致、逻辑关系不符等。四是公开内容可读性不够。预决算信息较为专业,需要必要的专业名词解释和索引指示帮助公众更好地解读内容。有的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时,未在统一平台公开决算编制目录,缺乏索引指示。有的部门对专业名词缺乏解释或解释比较简单,难以满足公众需要。

三、坚持“三个”导向,不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为科学、客观、全面评价各地预决算公开情况,财政部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地进行综合打分,形成了“2019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和“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预决算公开工作作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有效举措,坚持“三个导向”,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地方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坚持结果导向。财政部将持续跟踪收集、整理社会各方面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发挥预决算公开的正面效应。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自2021年起,预决算公开范围将下沉到部门所属单位,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财政部将继续做深做实预决算公开检查,充分发挥以检查促改革的作用,推动重大财政改革落地生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制度,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强化刚性约束,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将预决算公开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持续提升地方预算管理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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