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标题: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Standard-Setting and Accounting Choice
中文标题:政府补助会计:标准制定和会计选择
原文来源:Christian Stadler, Christopher W. Nobes. 2018. “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Standard-Setting and Accounting Choic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37(2): 113-129.
供稿:王宇琴
封面图片来源:Pexels
编者按
文章将重点放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上,通过收集来自15个国家的559家企业的数据,对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了实证分析 。结果表明,对一些公司来说,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经济上是重要的,而且补助的频率在不同国家有显著差异。对于样本中的421家非金融企业,文章确定了与补助相关的会计政策选择:企业可以将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也可以将资产成本进行扣减。总体而言,这两种选择的受欢迎程度大致相当,但公司的注册地与这一选择密切相关。此外,文章调查了与补助相关的资产负债表相关数字是否被披露,发现许多公司没有披露它们。使用“递延收益”进行会计处理的公司披露信息的质量更好,在接受政府资助的公司比例较高的国家,披露信息的质量也更好。国际差异和不良的信息披露不利于国际比较,因此文章建议会计准则应该剔除政策选择。
研究背景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一些企业中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财务报表可能会受到相关补助金额较大的影响。尽管如此,这个话题却很少受到标准制定者或研究者的关注。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框架中,没有针对一般非互惠转让问题具体的处理方式。自1982年以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国际会计准则20为资产补助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式——递延收益或净额扣减,这两种处理方式都不符合框架的基本原则。1999年,标准制定者提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确认办法——收到时立即确认为收入。然而,目前还没有修改国际会计准则 20的相关处理方式。标准制定者不敢解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问题,因为它涉及重大的概念问题,包括负债/或有事项的范围以及匹配与资产/负债观点之间的紧张关系。
假设提出
1. 政策选择假设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补助的政策选择将与企业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前的实践密切相关,在可能的情况下,往往会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依旧沿用过去的处理方式。这意味着,一个公司的注册地是政策选择的一个强有力的预测因素,因为一个公司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前的做法受到各种国家相关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前的规定。在15个样本国家中,澳大利亚、巴西、中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西班牙和英国共8个国家在国际会计准则 20之前,均偏向于采用“递延收益”这一种会计处理方式,因而,文章提出假设H1: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递延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国家公认会计准则要求或建议的国家更为常见。
IAS 20要求公司披露“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性质和范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一个更普遍的目标是可比性。在可选政策的背景下,这要求公司披露足够的信息,允许用户将财务报表从一种处方式调整到另一种处理方式。因此,无论是哪种处理方式,用户都需要知道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即递延收益的余额或资产的减少。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披露递延收益的余额要比披露资产净额更加方便。因此,文章提出假设H2:
对于选择“递延收益”这一会计处理方式的公司而言,资产负债表上有关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披露更加方便。
以往的研究表明,公司会学习如何改进报告,分析师会推动公司进行改进(如Meek et al., 1995; Botosan and Harris, 2000; Kvaal and Nobes, 2012)。鉴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政策选择更多地由国家决定(见Stadler and Nobes, 2014),任何扩散似乎都最有可能发生在一个国家内部。如果某一特定会计主题在一个国家很常见,那么有关该主题的披露则相对更好,公司就有更多的比较对象。因此,文章提出假设H3:
在企业接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比例较高的国家,对政府补助的披露会更好。
研究设计
样本国家共15个国家,分别为澳大利亚(AU)、巴西(BR)、加拿大(CA)、瑞士(CH)、中国(CN)、德国(DE)、西班牙(ES)、法国(FR)、英国(GB)、香港(HK)、意大利(IT)、日本(JP)、韩国(KR)、俄罗斯(RU)和南非(ZA)。样本剔除了98家有外国影响力的公司,国内上市公司的31家子公司和35家不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公司,74家2013年样本年没有数据的公司,14家资产资助数据不明确的公司,2家被认为资助无关紧要的公司以及138家金融公司,共计421个样本公司。每家公司只使用一种观察结果。将2013年作为样本年,相当于使用截止于2013年12月31日或之后最早的会计期间的数据。然而,因为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前,一些大型上市公司不存在或未上市,以及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前,一些国家的政策说明披露很少,目前很难对完整的IFRS报告者样本研究IFRS之前的做法,因此,文章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前的调查数据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践的替代。在样本中只能找到德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实践的数据。因而,针对德国,文章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的实践数据,但对于其他国家,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的国家要求信息。所有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关的数据都是手工从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收集的,其余数据来自Worldscope。
首先,文章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政策选择的决定因素:
其中 i 表示公司;ε表示回归扰动项。如果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则CHOICEDEF是一个值为1的虚拟变量。COUNTRYDEF是用来检验假设H1的变量。如果一家公司来自根据国家公认会计准则要求或建议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递延收益处理的国家,即澳大利亚、巴西、中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西班牙和英国,则该值为1。
文章中包括几个控制变量。由于政策选择会影响公司的负债规模,因此会影响杠杆率。杠杆率较高的公司可能更偏向于选择“净额结算”,以减少其报表上的负债。因此文章包含一个衡量杠杆的控制变量LEV——债务除以总市值。这种杠杆的定义独立于企业的政策选择,因为它不使用负债或总资产,因此不会导致回归中的内生性。作为进一步的控制变量,文章包括公司规模SIZE(以美元计的市值的自然对数)和行业固定效应industry fixed effeccts,后者是根据ICB代码的第一位数字所确定的该行业的哑变量。
然后,为了分析披露质量的决定因素,文章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
式中,i表示公司;ε表示回归扰动项。
如果公司披露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关资产负债表数字,则披露是一个数值为1的虚拟变量。使用两个替代变量DISCLOSURE1和DISCLOSURE2估计回归,这两个变量对应披露质量评分“v1”和“v2”。“v1”和“v2”表示披露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关资产负债表数字的公司的数量和百分比。前者是对披露质量要求更高的衡量标准。CHOICEDEF是用于测试假设H2的变量。GRANTFREQ是用于测试假设H3的变量,GRANTFREQ是企业所在国家接受政府资助的企业百分比。这个变量对于一个国家的每个公司都是相同的。控制变量同模型(1)定义相同。
表1列出各个国家有关政府补助频率,政策选择和披露质量的数据。
表1 2013年政府补助的频率,政策选择和披露质量
在559家样本公司中,有33%(185家)披露了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情况。样本中共包括138家金融公司,其中只有5家披露相应数据。如果将分析局限于非金融企业时,则存在43%(421家企业中的180家)披露了相应数据。为了确保检验(特别是假设H3)不受国家样本中金融企业比例的影响,文章排除金融企业。表1显示了国际差异的重要性。德国获得资产补助的公司比例最高(89%),巴西最低(9%),披露质量最好的是西班牙(忽略了只有两家公司获得资产的香港)。表1包括了有关披露质量的数据。文章定义了两个披露分数,分别标为“v1”和“v2”,其中前者是对披露质量要求更高的衡量标准。分数是基于对政府补助披露情况的详细评估。基本上,“v1”的分数适用于披露的信息与资产补助相关性较高。“v2”分数包括所有“v1”公司,披露的信息可能与资产补助有关,但可能并不局限于资产补助。
实证分析
关于2013年政府对非金融企业的补助,表2报告了Logit回归分析的结果。
表2 政策选择和披露质量的决定因素
第1列的回归与政策选择有关。COUNTRYDEF在统计上具有高度的显著性,这为假设H1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即对于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递延收益”的方式进行处理在国家公认会计准则要求或推荐的国家更为常见。COUNTRYDEF的结果不受任何特定国家的驱动:文章针对15个国家分别进行回归,每次回归都排除了15个国家中的一个,COUNTRYDEF总是在1%的水平上显著;不包括韩国时z统计量最低(3.51),不包括日本时z统计量最高(7.30)。
第2列中的回归使用 DISCLOSURE1作为因变量,第3列中的回归使用DISCLOSURE2。CHOICEDEF在第2列和第3列中分别在5%和1%水平上显著。在2和3列中,GRANTFREQ在5%的水平上是显著的。这些结果为假设H2和H3提供了支持。表外结果表明,当巴西和香港被排除在分析中时,变量GRANTRAFRQ的显著性水平较高,因为它们仅由两个公司(分别在5%级和1%级使用DISCLOSURE1和DISCLOSURE2作为因变量)来表示。第3列中的回归总体上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见“p值”行),因为LEV、规模和行业固定效应在统计上并不显著。然而,当没有行业固定效应的情况下估计回归时,CHOICEDEF和GRANTFREQ在5%的水平上仍然是显著的。
资产补助的经济重要性
表1显示了政府对不同国家的公司的补助金的重要性。基于具有“v1”披露质量的公司的政府补助(即递延收益数或资产净值)除以股东总权益(以下简称“补助/权益”)的平均值。意大利最高(14.26%)。另有5家公司(在v1公布的52家公司中)的授权/股权高于5%(表中未列):香港的MTR(8.28%)、意大利的Terna(5.30%),以及西班牙的Sacyr Vallehermoso、Ferrovial和Enagas(分别为6.64%、8.64%和11.9%)。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了“递延收益”选项的公司的杠杆比率似乎要高得多,递延收益选项不会影响权益,但会增加负债。这种可比性的缺乏将影响使用数据库的分析师或研究人员。文章表明,在超过一半的公司中(那些没有v1或v2分数的公司;见表1),投资者和分析师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调整这个问题。总的来说,平均资助/权益是3.50%。因此,资产授予对一些公司很重要,尽管对许多公司来说相对次要。由于文章的分析只考虑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而许多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收入相关,政府补助对公司的相关性比文章关于补助/股权的数据所显示的要大得多。
研究结论
国际会计准则20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概念框架,也不符合针对特定类型资产或企业的补助的最新标准。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应重新列入IASB的议程。此外,国际会计准则20的披露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导致不具备可比性。对这些要求的修订可以成为IASB(2017)关于“披露原则”建议的早期应用。本文建议采用一种基于原则的方法来披露要求,而不是在会计准则中详细列出这些要求。国际会计准则20的披露主题(包括“政府补助的性质和范围”)可能仍然合适,但建议是,这些原则应得到通常所需要的指导的支持,包括递延收益余额或资产减少的披露。
Abstract
This paper provides evidence on several matters relating to 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under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Focusing on grants related to assets, we trace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IAS) 20, outline some of the problems of current accounting practice, and suggest why these have not been addressed by the standard-setter. Then, by hand-collecting data relating to 559 firms from 15 countries, we empirically analyze several issues. We show that asset grants are economically important for some firms and that the frequency of grants is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across the countries. For the non-financial firms in our sample, we identify the grant-related accounting policy choice: a firm can either show the grant as deferred income or net it against the asset. The options are roughly equally popular overall but the firm’s country of domicile is strongly associated with the choice. Further, as a key element of disclosure quality for this topic, we investigate whether or not the balance sheet- related numbers relating to grants are disclosed, finding that many firms do not disclose them. Disclosure quality is better for firms which use the ‘deferred income’ option, and it is also better in countries where a higher proportion of firms has received government grants. 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and poor disclosure are detrimental to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s, so we conclude that the policy choice should be removed from the accounting stand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