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干区建立三大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来源: 日期:2011/05/14 浏览:828次
来源于:杭州市审计局
上城区
审计局赴江干审计组开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反映,江干区政府积极建立三大机制,使政府负债管理行为不断规范,实现了债务资金的统筹安排,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建立债务风险防范机制。2005年8月,该区政府制订了《江干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单位负债和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政府性债务资金由区财政部门归口管理,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和可支配财力相适应,将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财力可控范围内;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建立
内部控制机制。十一五期间,江干区政府先后出台了《江干区政府性
投资建设项目概算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区国有建设单位
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和银行账户暂行管理办法》等29项涉及资金、资产和工程建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规范国有建设单位的资金、资产和帐户的使用和管理。
三是建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机制。2005年起,江干区审计部门对普福区块改造等重点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通过提前介入,融监督于过程,规范了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行为,保障了国有资金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江干区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行
会计委派制,由区财政部门代表区政府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会计核算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方面的监管。
新闻点评:
地方政府管理好自己的债务危机是对后任的道义表现
在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的浪潮中,浙江江干区政府建立三大机制防范债务风险,表现出了对后任的“道义”。
过去,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或迎合上级考核,或是达成国家为实现特定经济增长而下达的目标,往往不顾后果,在无法直接发行地方债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量筹集资金,用于各项建设项目,一味的开展大工程、大项目,追求短期的政绩,却不顾及工程的进度及效率,为地方的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性危机。随着地方政府官员的不断更替,前任官员无疑把还债的重担全部转移给后任官员,使得后任不公平的为地方债买单,这一行为可以说是对后任的一种不道义的行为。而浙江江干区的这种管理自身债务风险的行为,不仅表现出了其对自身债务的正视,同时也表现出一种不以牺牲长远利益来实现短期目标的,追求地方可持续发展的气魄。
“谁负债,谁承担”,表现出了江干区的管理自身债务危机的理念,而这也应该成为各地方政府的一种理念。它是一种对自身行为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息地方政府大量举债的冲动,防止盲目的投资,提高基建工程的实施效率。江干区建立的三大机制——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内部控制机制、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给各地方政府进行债务风险控制提供了借鉴。虽然,我们到目前还没有获得这些机制的建立对地方债务风险防范作用的信息,但是,它从地方政府自身的角度,给予了其面对债务风险的一种理念:那就是“谁负债,谁承担”这一“道义”的理念。虽然光靠这种理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问题,也不能减少地方政府已经存在的债务。但是,这种理念,至少能够帮助地方政府对后期的举债行为实行一定的控制,同时还能表现出地方政府的仁义,何乐而不为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贺婷婷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