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省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来源: 日期:2012/03/27 浏览:747次
来源:中国财经报http://roll.sohu.com/20111222/n329853313.shtml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徽省多措并举,健全机构,夯实基础,强化职能,积极推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省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力量。针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模大、管理任务重、遗留问题多等情况,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成立省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2月份,省编办正式发文批准成立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为财政厅正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5个;4月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正式挂牌运行。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整合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和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统一管理及收益监缴,具体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临时性配置资产的统一调剂、置换等管理工作。资产管理中心的成立,进一步强化了职能,完善了机制,更加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规范从行政审批到资产出租、资产处置和资产收益各环节的统一管理。
  二是积极开展省级行政事业资产清理工作。为全面准确掌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2011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由财政部门牵头,在2007年资产清查基础上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重点是省级各部门、单位房屋、土地、车辆、房屋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以及资产收益情况。清理从7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按照全面清理和重点清查相结合、资产清理和资产核实相结合、即期清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复查、全面核查三个阶段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清理,目前资产清理工作接近尾声,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针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基础薄弱、产权模糊不清、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行为不够规范、资产收益流失严重等问题,安徽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为今后规范资产管理打好基础。
  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开展资产清理,强化财政职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各项政策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资产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从而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作者:王磊
      新闻点评:为了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拟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第六章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控制做出了规定,单位应当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本规范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强化检查和绩效考核,加强对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的控制。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方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资产性质界定困难;相关基础管理体制薄弱,没有完整的产权登记,众多资产无账可查;资产配置不科学,存量资产与预算管理脱节,单位之间分配苦乐不均;资产使用缺乏评估与监督,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不严,资产流失问题严重。相关部门应尽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一方面为深入开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也为科学分配预算,准确评估单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必须建立一整套基本的数据库,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动态。并在此平台上建立一套资产使用的评估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 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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