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公开制度应打破落地僵局
来源: 日期:2012/04/19 浏览:924次
来源 http://news.hexun.com/2012-04-19/140550268.html
近一个月内,长春大学师生茶余饭后议论着该校原副校长门树廷受贿一案:2003年至2011年间,门树廷利用自己负责学校后勤和基建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939万余元。
实际上,门树廷一案并非个案,这几年频频有高校领导,尤其是主管后勤和基建的领导被曝贪污,随后牵出一系列相关部门的人员,“高校腐败窝”一度成为流行词。与之相对的则是,112所211工程学校无一实施财务公开。
在现行的语境里,相较于“9年受贿939万”在数字上带来的触目惊心,更让人惊愕的,无疑是“副校长”的贪腐身份。而当门树廷案只能被定性为“高校腐败窝”的一个切面时,高校教育系统内部行政权力的收紧,便显得尤为迫切。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适用所有权力的运行。置之于“112所211工程学校无一实行财务公开”的背景之下,对于“门树廷们”,更为确切的解读应是,手握行政职权却游走在松弛、不透明的高校财务制度下的投机者。反思的切入点,清晰地指向了对高校财务管理体系的梳理。
某种程度上,高校已远非传统意义上的“清水衙门”,招生、科研项目、基建规模的扩大,使得高校有了充裕的经费流动。加上自主决策权被逐渐强化,高校管理者对财政拥有了更为开阔的使用、调配权;另一方面,不少高校原有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始终未能更新,与高速增长的办学经费呈现深度错位,这便给“象牙塔里的贪腐”埋下了“恶的种子”。
高校办教育,本质上是非营利性行为。而公立高校的运行,也主要依赖于国家财政补贴、学生缴费、校友捐赠等,资金的这种来源属性,决定了高校的财政预算、决算应当同政府和公益性组织一样,以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的监督。虽然说,高校财务不同于“三公消费”,利益牵涉面较为狭窄,公众关注程度也相对较弱,但从激活纳税人权利、遏制高校贪腐层面来看,营造出宽口径的监督体系,完全在情理之中。
遗憾的是,在透明、公开已成共识的环境下,各个部门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而本应纯粹办学的高校,却在财务公开上无法走出“画饼”状态。早在2000年,教育部就发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高校财务公开做了基本要求;而在201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高校财务公开再次被细化和重申。除此之外,《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条款,也都指明了财务公开的总体趋势。应该说,高校财务公开的制度化平台已经基本搭建完毕,对高校的约束效力已经形成,财务公开并非无据可依。
高校财务公开,根本上是建立一套针对权力的制衡机制,执行动力不足或者遭遇“软抵制”在所难免。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制度在遭遇搁浅之时,它的威严当以严苛问责的方式体现出来,而非对高校的无动于衷选择观望。从这点来看,高校财务公开制度,显然留下了过于宽泛、弹性的空间。
高校腐败案只是观察高校的一个窗口,它让人窥见教育系统内部的权力失序,也反证出推行财务公开的紧迫。公立高校何时能实现向“透明高校”转型,将取决于高校财务公开制度能否顺利打破落地僵局。
新闻点评:
近几年来,频频爆出高校领导因贪污受贿成为阶下囚的事件,充分的反应了目前我国高校财务不透明的重大问题。如今的高校,已非传统意义上的“清水衙门”。随着高校招生和基建规模不断扩大,经费来源多元化,加之具有自主决策权和广泛地参与市场经济等因素,其经费大幅增加,但原有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落后,以至给一些高校领导,特别是主管后勤和工作的领导,以及负责基建、招生、采购、财务等管理人员以权谋私以可乘之机。高校腐败案频发,在客观上,是与监督不到位、财务不公开有关。因此,要有效的解决此问题,相关部门一定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督促高校严格的执行,同时审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高校财务的审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