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督促地方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
来源: 日期:2013/03/15 浏览:512次
2013年03月08日 16: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8日电 8日下午,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解读《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时表示,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督促和指导地方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
  戴柏华表示,“三公经费”管理问题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近些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一是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从编报2010年部门预算开始,财政部要求中央部门从基层单位逐级汇总编报“三公经费”预算,并按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分开、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开的原则逐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10-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中,财政部按照零增长原则对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严格审核。其中,2011年按照国务院要求,按2%的比例进一步压缩了相关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3年,在按照零增长原则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对公务接待费预算又作了进一步压缩。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连年下降。
三是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明确要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规模。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管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戴柏华指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努力节约行政开支。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既有的制度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使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切实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四是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继续协调做好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同时,督促和指导地方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
      新闻点评:
      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公经费”开支不合理现象的增多,“三公经费”一直饱受社会诟病。“三公经费”作为政府预算资金的重要构成,其使用不合理将影响我国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机关运行支出、资产配置和服务保障标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定期公布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这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三公经费”支出具有重要的意义。实际中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增强“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与合理性:
      第一,在政府预算会计中设立专门核算“三公经费”科目,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直接监督。目前我国政府预算会计中没有专门核算与反映“三公经费”支出的科目,其核算散落在政府支出的各个子科目中,这样增加了监督部门的监管难度。中央政府应该尽快建立“三公经费”核算系统,完善“三公经费”的预算监督、支出监督和事后披露等监督体系。同时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地方政府也应该逐步建立“三公经费”核算与披露体系,最终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监控机制。
      第二,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标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防止有关部门盲目花钱。目前我国公共部门广泛存在采购不合理等社会问题,这很大程度上在于中央政府没有制定有效的“三公经费”考核指标,使得地方等有关部门缺少必要的监督。
      第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的按照规定披露“三公经费”数目,以及“三公经费”的各项具体支出项目,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条件允许可以要求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编制专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报表。
      作为我国政府财政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促进“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使财政预算资金用到实处,“三公经费”的公开势在必行。而细化“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不仅可以增强其可理解性,还将有利于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与官员的腐败,加强政府的廉洁建设。
                                                                                          点评人:傅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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