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1 20:36:00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孙朝方 穗纪宣
20日下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称,三公经费“必须在统一的最后期限内公布”,目前市纪委正在研究制定三公经费公开管理办法。
省市政府部门相继公开三公经费,令人振奋,但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区镇一级尚未完全公开三公经费,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则直接“炮轰”白云区同和街“40人一年吃掉上百万”,认为对三公中的公务接待费也应进行管理。那么,市纪委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有何思路呢?
对此,梅河清表示,广州经过前期的一些调研,今后市纪委将逐步对三公经费加强管理。
首先,要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估,即对三公经费的公开及效果进行监管;其次,要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全面审查,尤其是市街区镇三公经费的条目要进一步细化,与此同时还要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哪些经费花得合适、哪些经费不该花等都要审核。另外,三公经费公布的时间节奏以及具体内容都要详细安排,“必须在统一的最后期限内公布。”
梅河清表示,目前市纪委正在研究制定三公经费公开的管理办法,同时还有三公经费公开的考评办法等,以期在前期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孙朝方 穗纪宣)
新闻点评:
随着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社会对“三公经费”的关注及其信息披露要求也越来越多。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机关运行支出、资产配置和服务保障标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定期公布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这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三公经费”支出具有重要的意义。实际中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增强“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与合理性:
第一,在政府预算会计中设立专门核算“三公经费”科目,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直接监督。目前我国政府预算会计中没有专门核算与反映“三公经费”支出的科目,其核算散落在政府支出的各个子科目中,这样增加了监督部门的监管难度。中央政府应该尽快建立“三公经费”核算系统,完善“三公经费”的预算监督、支出监督和事后披露等监督体系。同时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地方政府也应该逐步建立“三公经费”核算与披露体系,最终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监控机制。
第二,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标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防止有关部门盲目花钱。目前我国公共部门广泛存在采购不合理等社会问题,这很大程度上在于中央政府没有制定有效的“三公经费”考核指标,使得地方等有关部门缺少必要的监督。
第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的按照规定披露“三公经费”数目,以及“三公经费”的各项具体支出项目,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条件允许可以要求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编制专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报表。
作为我国政府财政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促进“三公经费”的合理使用,使财政预算资金用到实处,“三公经费”的公开势在必行。而严格审核“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不仅可以增强其使用效果,还将有利于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与官员的腐败,加强政府的廉洁建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傅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