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下月公布公开“三公经费” 内容将更加细化
来源: 日期:2013/07/25 浏览:547次

2013-07-25 15:53:24    来源:北京晚报

转自:http://bjwb.bjd.com.cn/html/2013-07/25/content_93424.htm

原标题:本市下月公布细化“三公经费”

本报讯(记者叶晓彦)今天上午,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8月中下旬,80余个市级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将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将更加全面细化。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和2012年当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的支出比预算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压缩组团87个,出国人次减少508个;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下降10%,整体减少支出8500多万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中下旬,市级部门的“三公经费”会在市财政局网站详细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细化,即在公开同时“要求做具体解读”,要在核算口径上做详细说明以及和去年对比增减变化。原则上除涉密部门之外,其他部门都要公开。“去年公开了58家,今年应该在70至80多家左右。”

部门预算为何频出问题

鱼龙混杂

项目缺论证也能批

■审计局抽查42个部门本级预算批复情况,发现223个项目7亿元预算不符合申报条件。其中有16个项目无可行性论证报告,有15个项目应进行评审未评审,有185个项目1.5亿元预算未按规定细化到“款”级科目。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市财政局无法在年初将预算批复到市级部门的,多在执行中予以追加,影响到部门预算的执行进度。

■在执行效果方面,部分项目未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解读

不够重视《预算法》

对外经贸大学财政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孔淑红评价,这些问题说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水平还不高。

她指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应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但这部法律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孔淑红指出,缺乏可行性报告,往往造成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追加资金。“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这个问题,这样的话预算就缺乏约束力了。预算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收支计划,切忌轻易改动。”

年年有余

很多部门钱没花完

 ■截至2012年底,42个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达到49.4亿元。

■其中63.8%的预算结余为第三季度之前批复的预算。

■有7个部门的年末预算结余均超过1亿元。

■有24个部门预算结余占部门预算总额比重连续3年超过10%。

解读

决策时心里没底

孔淑红指出,如果预算长期出现盈余,说明公共品长期供不应求。她提到,政府特定的支出应与特定的收入相对应,比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保等资金需要量入为出。“收入和支出往往是同时进行的,就像一个人,一边挣钱就要一边想着怎么花钱。如果有大量结余,就说明你心里没底,不知道还会挣多少、还要花多少。”

混水摸鱼

行政乱收费仍存在

■市级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严格。有16个部门没有及时将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上缴财政,涉及9162万元。

■有4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无依据、超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557万元。

解读

费大于税影响难除

“自从1998年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尽管每年都取消了很多项不合理收费,但个别部门乱收费的情况仍然存在。”孔淑红指出,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重要一项就是罚款,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过分倚重罚款手段,这样会让老百姓误以为什么事都能靠钱解决。“应该采取开除公职等更为严厉的手段,才能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鱼目混珠

虚报骗领财政资金

 ■预算支出方面也存在问题。审计发现,有16个部门5.4亿元预算项目申报内容不完整,无明细内容。

■12个部门虚报人员和办公用房面积,多申领财政资金1546万元。

 ■报告中特别指出,一些部门的会议费使用不严格。审计发现,有15个部门133个会议未在定点场所召开。

■抽查了部分定点会议场所,发现有10个部门违规在会议场所预存会议费229万元。

解读

现行机制有待改进

据记者了解,为了降低会议成本、利于管理,本市定期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会议定点场所,属于政府采购行为,目前确定的这批会议定点协议单位将于2014年到期。各区级机构还会另行采购会议协议单位。记者在市财政局网站的公告中看到,今天上午就有一场通州区党政机关及区属预算单位会议定点场所的开标会。

对此,孔淑红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什么要把会议放在指定地点举行?检查发现10个部门违规在会议场所预存会议费229万元,说明这种机制本身就有滋生腐败的可能。”

实习记者 张品秋  制图 王金辉 

去年本市预算支出构成

公共安全及国防,103.1亿,占6.2%

一般公共服务,81.4亿,占4.9%

基本建设等支出,293.2亿,占17.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4.3亿,占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74.8亿,占4.5%

交通运输,108.3亿,占6.5%

社会保障和就业,126.5亿,占7.6%

农林水事务,78.7亿,占4.7%

文化体育与传媒,93.6亿,占5.6%

城乡社区事务,60.4亿,占3.6%

医疗卫生,99.2亿,占6.0%

节能环保,63.3亿,占3.8%

科学技术,159.1亿,占9.6%

教育,291.9亿,占17.6%

 

 

 

新闻点评:

财政预算公开不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进步,也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是政府与公众之间良性沟通与互动的体现,有利于公众行使政府财权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三公”经费公开进程,探讨三公”经费公开的意义,有助于促进政府加快政务公开步伐,有助于加快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有助于消除社会矛盾,并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助于推动国家预防腐败体系的健全,为实现政府行为的公正透明起到积极的督促作用。

最终,人民和政府互动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步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乐美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 2019 版权所有 鄂ICP备09005423号-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箱:govac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