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成三公新马甲?太幼稚
来源: 日期:2014/05/16 浏览:589次
2014-05-13 16:07:22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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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会议费单独列入。一些部门一年动辄数百万上千万元的会议费,引发了不少争议。广州市本级各部门会议费,竟然相当于“三公”经费的近一半,已经是典型的“第四公”。
      因此,媒体报道称:中央不是对“三公消费”零增长有明确要求吗?那就把凡是能沾得上边的,都放到会议费里去开支。会议费俨然已经成了“三公消费”的新马甲
      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各政府部门相继公开“三公经费”。公众关心的话题是公开的够不够,经费使用是否减少。但是,公众在行使“挑毛病”的监督权时,同时还应从一个公民的立场认识到这些举措的进步之处。公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最明显进步在于,我国行政法治化的建设从结果的法治化、过程的法治化开始转向内部运行的法治化。
      近几年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公开,是行政法治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可以称之为行政机关内部运行的法治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是行政机关内部运行所需的成本,传统的依法行政原则并不干预行政机关的内部运行。即使立法机关有权批准行政机关的预算和决算,行政机关在预算和决算框架内,仍享有很大的自由空间。但是,公开机制的引入,把行政机关的主要支出项目都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这无疑将对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施加更有力的控制。在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力度也更加深入。
      不容否认,当前在法治化的发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还存在许多问题,但是,首先意识到其进步的轨迹,对于提出理性的批评与建议乃是必要的前提。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指出的是,以会议费的名义规避三公经费支出的做法体现了对法治概念的机械理解。“三公经费”的重点并不在“三”这个字上,而是应该落在“公”字上。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这三种情形仅是一种提示,是针对当前突出情况的示例,绝非穷尽性列举,其根本目的是遏制在这三种情形下对公款的过度使用。
      显然,这里应该采取目的解释。任何不当使用公款的做法,都是应该受到控制的。虽然三公经费中列举的情形并不包括会议费的项目,但是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来看,不光是未被列举的会议费,任何其他可以想出的名目,只要属于公款的使用,都应该受到与三公经费一样的控制。
      因此,所谓的会议费俨然成“三公消费”新马甲的提法,其实并不确切。而至于有些政府部门背后的“做账的艺术”(一个项目超支了,或者一个项目要求下降,就将账挪到其他的科目里去),其实也是对公费监督的狭隘理解。至于有些部门试图以会议费的名义规避对三公经费的限制,不仅仅是一种幼稚的文字游戏,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蔑视和侮辱。
      刘刚: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新闻点评:
      近些年,随着政府披露“三公经费”的力度越来越大,媒体的争相报道,使得“三公”成为了网络、新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名词,大家似乎只记住了三公经费的三项内容,但是三公经费的落脚点并不是“三”这个词,重点而在于“公”,即公款,以会议费的名义规避三公经费支出的做法体现了对法治概念的机械理解。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这三种情形仅是一种提示,是针对当前突出情况的示例,绝非穷尽性列举,其根本目的是遏制在这三种情形下对公款的过度使用。所以,我们不能机械的对“三公经费”进行理解,必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无论以任何名义浪费公款的行为都是我们需要加以关注和予以遏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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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人:章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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