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范PPP咨询机构库管理:违规者将被清退
来源: 日期:2017/04/16 浏览:407次
2017年4月6号 来源:证券日报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负责人表示,专业、合格的咨询机构是PPP项目规范实施和顺利开展的重要智力支撑,是PPP改革得以有效推进的重要参与力量。制定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PPP咨询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旨在实现全国PPP咨询机构人员、业绩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和共享,促进咨询服务供需有效对接和咨询服务质量提升,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办法》共21条,主要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机构库的定义、咨询服务涵盖范围、组织实施主体、建立和管理维护原则、咨询机构入库条件和流程、信息录入与公开、入库机构权利、退库情形与处理、黑名单制度、鼓励行业自律、相关主体违规责任等。
负责人表示,进入机构库的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为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包括分公司、办事处等;(2)具备如下咨询服务业绩:作为独立或主要咨询方,已与项目库中至少1个项目的政府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实质性提供PPP咨询服务,且项目已进入准备、采购、执行或移交阶段;(3)咨询机构有关信息已录入信息平台项目库;(4)近两年内未自愿退出机构库或者发生《办法》第十五条所列退库行为。
针对机构业绩等信息如何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和咨询机构库之间关联的问题,负责人表示,目前,只有已纳入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才作为咨询机构的业绩信息。信息平台通过比对两个库中机构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登记代码,自动将项目名称等信息关联到咨询机构库。在项目库信息录入时,务必正确录入机构的代码。如果代码在项目库和咨询机构库不一致,机构业绩将无法纳入咨询机构库。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机构,可继续使用现有合法登记代码,并确保在咨询机构库和项目库内的代码一致;在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后,及时到咨询机构库和项目库更新。
新闻点评:
财政部发布PPP咨询机构库管理办法,规范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对推动该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第15条明确规定:纳入机构库的咨询机构有所列10种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出机构库,包括通过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方式,骗取入库资格的;未经授权,擅自以财政部或者PPP中心名义开展虚假宣传,招揽、承接业务的;无相应能力承揽业务或未尽职履行造成重大失误、项目失败或搁置的;拒绝接受PPP中心对机构库进行监督管理、对入库机构信息进行检查、质询的等行为。《办法》对PPP咨询机构库设置了进入门槛,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明确清退行为及相关主体违规责任,鼓励行业自律等,这将对PPP咨询服务市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相信财政部《办法》的实施将能够有效促进PPP咨询行业的公平竞争、规范其健康发展,进而提升PPP项目的运作质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郑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