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两部门发文要求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来源: 日期:2019/07/02 浏览:788次
2019年06月24日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庄红韬)6月2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强化总体要求,创新“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法。各地要按照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测面扩大到60%左右、全国产粮大县的粮食优质品率提高30%左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年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示范县(市)、示范企业和相关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立足实际适当提高目标。
意见明确,坚持以企业和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奖励,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发挥奖励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同一项目同一实施内容,已通过其他渠道或方式获得过中央财政资金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安排。突出精准扶贫,在项目安排上向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倾斜。
意见指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等各自优势,择优确定建设主体。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探索建立共投共建共享机制。
意见提出,要加强粮油品牌建设。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的粮油名牌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增加有效供给。发挥好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作用。制定“好粮油”产品及标识管理办法,健全粮油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实行分级遴选,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负责本省“好粮油”产品遴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中国好粮油”产品。
新闻点评:
我国2017年就开始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作为“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分级遴选能够有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食优质品率,然而,相比于监管体系的建设,管理好粮食安全更需要将目标任务细化。粮食工程是全国范围内的大工程,倘若不能具体到省、市、县,将导致管理体制机制不顺,致产权划分不清等问题。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将目标任务分解,一方面,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分级遴选“好粮油”产品,量化产品评价标准;另一方面,中央财政优化粮食生产激励体制,将“优质粮食工程”的管理责任划清。从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进一步把惠农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王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