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研究部署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来源: 日期:2011/05/14 浏览:751次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2009年首次公开了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4张预算表。2010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12张表格全部公开,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年在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公开了部门预算。三是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18个省(区、市)财政公开了本地区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1年27个省(区、市)财政进行了公开。2011年,20个省(区、市)公开了省直部门的部门预算。
      会议强调,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二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中央部门要加大公开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三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四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五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闻点评:
“阳光政府”行动在启程
      5月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工作。其中,就社会各界关注的“三公”经费,多次被提及要加大公开力度。历经几年的阳光政府改革之路,虽然一直在群众的热议以及质疑中颠簸的行走,时至今日,从最开始政府信息的绝对保密,到现在的信息公开化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阳光政府”行动已然向前跨进了一大步。
      不久前,国家科技部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总预算。首次公开预算报告给人们带来了惊喜,但同时也遭受到社会的一片质疑,认为公开的“三公”消费只是一个总体的数额,而具体的每项支出却没有提及,面对这样一个总额值,群众认为这样的公开是毫无意义,也无助于社会了解政府的执行情况。但正如“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阳光政府”行动也不会由最开始的信息保密就一步跨越到信息的绝对透明。
随着“阳光政府”改革之路的逐步推进,国家对这一改革赋予了高度的重视。这次会议更是向人民传达了细化政府预算公开工作这一理念,明确提出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同时表明了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的态度。由此,可见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阳光政府”改革之路正在逐步上演。由中央牵头的“阳光政府”工程长跑赛,早已拉开了帷幕,而越来越来多的地方政府也会紧随其脚步,开始这一长跑旅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贺婷婷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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