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新规出炉 政府综合财报渐近
来源: 日期:2015/11/02 浏览:524次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财政部日前修订发布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制度如期出台为下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
“政府有多少资产、债务规模多大、运行成本多大、费用有多高,所有这些关系政府完整财务状况的信息,都将在今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向社会公开。”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谭云明认为,此次发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新规不仅能体现对重大财政经济政策实施的反映和促进功能,而且也为决策提供了反映经济状况和财政运行状况的“晴雨表”,有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杜绝挤占挪用预算经费,化解政府隐形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新制度全面优化报表体系,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7张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特别是资产负债表反映的信息更加丰富,不再局限于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等流动资产负债信息,增加了股权投资、政府债券、主权外债等信息的反映,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有效提高政府透明度。”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制度改进了会计核算方法,既核算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也核算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方法保持了一致,标志着政府会计体系得到健全完善。
据记者了解,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于1997年发布,随着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和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很多内容滞后于财政改革发展的进程。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王彦表示,新制度最大的特色是,既核算了全部的财政预算收支,又全面地核算了政府财政的资产、负债;既规定了原《制度》没有规定的国债预算收支的核算,也增加了很多过去没有核算的债权债务如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及转贷过程中产生的债权资产和负债,财政部门管理的股权资产,以及承担的政策性负债等。
“新制度按计划如期出台,为下一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说,对于提升财政财务信息质量、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点评:
近日,财政部发布“财库[2015]192号”文件,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大家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向财政部反馈。本次修订标志我国政府会计预算与财务“双轨制”会计系统已取得重大成果,将运用到实务当中。与原《制度》相比较,新《制度》重新定位总会计核算目标,不仅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做法,广泛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反映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情况;完善资产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债权、股权等资产的会计科目,如借出款项、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股权投资等;完善负债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不同类型政府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如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政策性负债、应付代管资金等。新制度注重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充分体现了改革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田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