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政府综合财报与预决算报告实现配合
来源: 日期:2016/12/06 浏览:470次
 20161125 来源:中国会计报
    日前,财政部发布《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下称《规程》),它被认为是近几年来力度最大、具体细致且操作性强的预决算操作规程,对各级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与此同时,由于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明年的预决算报告受到期待。
    这份统一的预决算公开技术标准出炉,受到广泛关注。特别是对于会计行业人士而言,如何将正在加紧推行中的政府综合财报与预决算报告有机结合起来,是亟需深入思考的课题。
    规范“三公”经费和债务信息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预决算公开,社会公众才有可能进行预决算监督,因此,预决算公开是第一步。《规程》对预决算公开进行规范,无疑将此项工作向前推动了一大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张琦告诉记者,他的团队在撰写地方政府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蓝皮书》时,最大的难题就是相对于中央部门而言,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程度不高,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进行跨地区比较与分析。“现在有了《规程》,相信未来的蓝皮书撰写将会容易很多。”张琦兴奋地说。
    事实上,中央部门和各地这些年都在进行预决算公开改革,“但是,长期以来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信息公开缺乏可比性,比如有些部门详细、有些部门简略。《规程》的出台统一了各级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技术标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刘用铨说。
    而这个“技术标准”的力度之大,让很多业内人士感到震撼。
    《规程》除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4项预算之外,还进一步明确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应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这两个项目
    “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实际上是将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分开,这有利于未来对政府运行成本进一步计量。”张琦说。
    而且,《规程》要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公开内容要包括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要公开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债务成为公开的专门类别,而且债务信息公开将成为常态,有利于社会公众判断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张琦说。
    应处理好政府财报和预决算报告数据的关系
    业内人士认为,“三公”经费和债务信息类似于政府成本信息和负债信息,但真正的成本信息应该基于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来生成,且按照特定活动、产品、服务或者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真正意义的财务信息还应包括资产负债信息。
    目前,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已经启动,将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目标是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受访者表示,等到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到位、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之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地方预决算报告可以进行有机配合,全面反映政府运行情况,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届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中政府负债信息、成本信息与地方预决算报告相互补充,内容将更为丰富。不过,要处理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地方预决算报告的数据之间的关系。”张琦说。
    另外,决算与政府会计核算关系比较密切。
    刘用铨表示,为了按照上述规程编制决算并进行决算公开,日常会计收支核算应当对上述科目包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细化核算,否则,期末将无法提供这些收入支出明细信息。
    记者注意到,为了实现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规程》要求自2017年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对在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应当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而且,《规程》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公开政府预决算时,应当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地方各部门在公开预决算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预决算公开不等于预决算透明。预决算透明首先需要预决算公开,但如果公开的预决算报告不够全面完整和细化,那么,预决算公开就可能变成“内行说不清,外行看不懂”。
    因此,刘用铨强调,预决算公开必须是完整的、全面的,首先应当涵盖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部门预决算应当是涵盖政府部门全部收入和全部资产的“综合”预决算;预决算公开必须是细化的,既要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又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尤其应当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
 
新闻点评: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准则和基本特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对预决算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财政部将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和预算部门负责人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接受社会监督意识相对淡薄,导致地方预决算公开存在内容不够完整、细化程度欠缺、公开渠道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为推动地方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规程》。
    预决算透明首先需要预决算的公开,《规程》对地方预决算公开内容做的明确规定,使公众能够真正了解地方各级政府的收支规模、结构,切实明白政府钱从哪来、怎样使用、最终花到哪些地方,促进地方阳光财政和透明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确保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落到实处。地方预决算公开与政府会计改革相辅相成,待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到位后,完整的、全面的、细化的政府部门预决算报告与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有机配合,将全面反映政府运行情况,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
点评人:郑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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