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研究所《政府或有事项会计准则研究》课题组赴财政部课题中期汇报
来源: 日期:2016/07/24 浏览:673次
2016年07月1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政府或有事项会计准则》课题组主持人谭艳艳副教授、王芳副教授以及课题组成员张琦教授、潘晓波副教授、严丽娜博士一行赴财政部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财政部会计司应唯巡视员、制度一处张娟处长、杨海峰副处长,财政部预算司王克冰副司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陈穗红教授等出席了报告会。
课题主持人谭艳艳副教授汇报了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谭艳艳副教授从国际评级机构、审计署第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学领域等有关或有事项相关内容出发,指出已有或有事项相关概念和统计口径与会计学上的概念和口径存在一定差异,要从会计角度确定政府债务与风险边界,必须首先弄清或有事项相关概念、定义与内涵,并在此基础上详细介绍了课题组通过研究对或有事项、预计负债、义务事项、或有负债、推定义务、法定义务等重要概念的界定,以及课题重要研究成果——“义务矩阵”,同时将相关标准延展到政府负债的确认、计量与披露问题。张琦教授、王芳副教授等对汇报内容进行了补充。
课题汇报过程中,财政部预算司王克冰副司长从预算管理和实践角度,就政府债务相关问题与课题组进行了交流,包括政府3-5年中期滚动预算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政府债务与政府负责概念的区分等,这些问题均是值得结合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及《预算法》、《担保法》等进行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参会专家、领导及课题组成员围绕王司长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为课题研究提供许多启发。
应唯巡视员对课题组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了肯定,指出课题研究框架合理清晰,后期研究对重要概念可进一步提炼。张娟处长指出,课题后续研究需进一步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特定事项。杨海峰副处长针对准则草案提出建议,指出条款解释及科学应用是课题后期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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