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 来源:中国会计报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信息的最终载体,能够客观、完整、科学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是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基本依据。
澳大利亚政府财务报告实行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相对于其他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国家而言,有着鲜明的特征。
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与主体十分关键
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与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定位以及政府管理需求直接相关。政府财务报告目标的选择,直接决定着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并决定着政府会计准则中会计主体、会计基础、会计政策等相关问题。澳大利亚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与英国、美国比较相似,即为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从而有助于使用者对资源配置进行决策和评价,有助于报告主体对履行受托责任进行说明,尤其强调政府对公众的受托责任。
明确政府财务报告主体,是界定政府财务报告范围的关键因素。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有多种形式。政府各部门、构成政府组成部分的其他主体、整个政府以及相关基金等,都可以成为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的选择,直接决定政府财务报告中应包括哪些主体的哪些交易活动。
澳大利亚对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的确定,采用的是使用者信息需求导向。根据这一原则,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部分政府部门都被确定为报告主体。
同时,受政府部门控制的某些主体以及由受控制主体构成的下属组织,只要能合理预期存在信息使用者,也可被视为报告主体。
按照主体的性质分类,澳大利亚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具体包括三部分:广义政府部门、公共非金融公司以及公共金融公司。其中,广义政府部门是最主要的报告主体。按照其法律规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年8 月15 日前,即上财年结束后2 个半月内向财政部提交上财年年度财务报告;11 月30 日前,即上财年结束后5 个月内,财政部将合并的政府年度财务报告送交联邦审计总署审计。
关于政府财务报告主体,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了3 个准则。
一是第27 号准则《地方政府财务报告(1991 年)》规定,地方政府主管机构直接控制的机构组织,或通过受主管机构控制的其他主体而间接控制的机构组织,都属于政府财务报告范围。
二是第29 号准则《政府部门财务报告(1993 年)》规定,大部分政府部门以及政府部门控制的所有主体,都是政府财务报告主体;政府部门保管的但不受政府部门控制的资源,如代收款项和其他代管资产等,不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确认,而应在附注中披露。
三是第31 号准则《政府财务报告(1996 年)》规定,联邦政府能够控制另一主体主要依据两个因素:一是另一主体是否对议会、政府负有受托责任;二是政府是否拥有另一主体净资产剩余分配权。
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编制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主要有四类: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主要区别在于交易如何确认以及何时确认。收付实现制侧重于现金收支活动,在实际收到或支出现金时确认交易发生;权责发生制更为关注经济资源价值的改变,除确认涉及现金实际变动的交易事项外,还对那些不涉及现金实际变动,但影响未来经济资源流入、流出的交易事项进行确认,如资产折旧、计提坏账准备及确认资产重估价值等。
澳大利亚从推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开始,采取“一步到位”的做法,直接在政府会计核算中引入了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同时要求各政府部门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目前,澳大利亚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以及政府整体财务报告,基本实现了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编制。
政府财务报告框架的搭建
政府财务报告通常由财务报表和文字说明两大部分组成。其中,财务报表是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文字部分则主要是围绕财务报表所作的书面陈述,目的在于帮助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读懂财务报表。澳大利亚政府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包括3 种用于披露相关信息的报表:一是财务业绩表,也可能被称为收入和费用表、收益表、经营表或损益表,主要反映权责发生制基础确认、计量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揭示政府财政执行情况;二是资产负债表,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包括各种资产和负债的具体项目;三是现金流量表,反映政府现金流入、流出情况。
下面以澳大利亚政府某财政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为例进行具体分析和说明。
第一部分是前言。前言部分由澳大利亚财政部长签名,并具体说明此次提交的是截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澳大利亚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展现了整个政府的财务运营情况,含所有政府控制的实体,包括广义政府部门之外的实体,如澳大利亚邮政局和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合并财务报表按照《1997 财务管理和受托责任法案》的有关规定和适用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显示本财年澳大利亚政府的财务运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第二部分是财务报表概述。
这一部分内容包括3 个方面:具体的财务运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
第三部分是合并财务报表。
某财年澳大利亚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共4 张:即合并财务业绩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净资产/权益变动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四部分是分部门合并财务报表。分部门合并财务报表将合并报表中的信息按照广义政府部门、公共非金融公司和公共金融公司三类分别反映,主要包括分部门合并财务业绩表、分部门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分部门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五部分是报表注释。主要为财务报表提供有关附加信息,并对主要科目,如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