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亮:政府会计新制度实施需搞好“五大协调”
来源: 日期:2018/02/09 浏览:531次
      2017年10月24日,对于广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来说,是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一天。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的印发标志着自2019年起,行政事业单位将全面进入政府会计新时代。政府会计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在新的变革来临之际,我们要更为审慎地分析,更为冷静地思考,做好政府会计和现有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
      那么面对这场会计准则的重大变革,我们准备好了么?距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的时间节点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可能会遇到哪些困难和问题呢?笔者认为,还需解决好5个方面的协调问题。
      一、管理思维的全面转变和协调
      政府会计改革不仅是会计处理方式变革和会计基本假设的变化,而是会给行政事业单位带来全方位的变革。一方面经济活动计量确认方式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会计数据的业务基础也将随之改变,如合同管理、信息化管理等,随之将带来业务流的重新变化和再造。另一方面权责发生制的实行,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带来基础,也倒逼行政事业单位树立“成本费用观”,加强成本管理。因此,如果单位一把手仅仅认为这项改革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那么政府会计制度在本单位落地将会非常艰难。
      二、合并报表的问题和协调
      一方面对比以股权关系为纽带,以“实施控制”为判断标准的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因在行政隶属关系和拨款关系并不是完全一致,合并依据尚不明晰。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天然鸿沟,无法将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合并。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对于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仅依照权益法反映直接投资企业投资成本情况,无法全面反映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全貌。上述问题都有待于在后续的政府会计合并准则中予以考虑和解决。
      三、资产管理的问题和协调
      政府会计制度资产概念调整为“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据此,在资产种类方面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等,而该部分资产由相关单位所控制,在产权上可能并不属于由该单位所有,但纳入了相关单位资产负债表反映。
      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体系均以占有使用为根本,产权关系为纽带,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对外使用和处置等事项需按照一定权限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批报备,而由相关单位控制而实际托管的资产对外使用和处置事项是否按照相关单位预算级次报批报备呢?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时,该部分资产是否纳入?上述都有待于在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予以考虑并统筹解决。
      四、政府会计信息化的问题和协调
      政府会计信息系统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规模快速增长,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时代,更多的会计核算工作将主要依靠信息化手段予以解决。要顺利实现政府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生成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是需要科学的会计信息系统予以实现;并且未来会计工作发展的趋势并不仅仅在于报账、记账,还是在于运用会计基础数据通过管理会计工具,实现业财融合,为管理者提供战略决策有用的信息。关键需要财务信息系统和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如资产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等实现互通共享,建立单位内部的大数据平台,互为支撑。
      五、政府会计人才培养的问题和协调
      目前会计相关专业的课程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而设计,而在政府会计制度方面的课程则较少。并且在初中级会计、审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方面也均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考核内容,缺少精通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无法满足未来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审计需求。因此未来要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会计相关专业课程改革,培养出一批政府会计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细分注册会计师分类,具体可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增强政府会计审计力量;完善政府会计人才后续教育培训体制,提升政府会计人才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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